审批事项: | 企事业单位燃气工程报装(不含施工工期) |
许可依据: | 1、关于进一步规范温州市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(温发改价[2012]237号) |
申请条件: | 1、申报燃气工程的建筑物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;2、用气点需符合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(如:厨房需开有外窗等) |
申请材料: | 1、经过有资质机构审查的施工图以及审图合格书(旧房改建的项目,需要出据施工图会审合格的会审纪要)7份;2、消防审核意见书;3、所用炉灶说明书;4、营业许可手续或者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份加盖章;5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份加盖章;6、如需要道路开挖(占道)的手续;7、燃气工程报建手续;8、燃气工程核准文件 |
办理流程: | 受理【资料齐全2天】-->签定合同【5天,除业主原因以外】--> 通知进场【工程款和预埋费到位后1天】 --> 记录 |
办理期限: | 8个工作日 |
收费标准: | 按合同金额收取(包括预埋费和工程安装费) |
受理部门: |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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